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邢台市公安局
关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
近期,全国多地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。为切实维护正常平稳有序的网络环境,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,稳定社会秩序,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邢台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如下:
一、对网络传播的图文和视频、音频信息要仔细甄别,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、扩散、转发和传播,自觉做守法公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二、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,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;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。
三、对QQ群、微信群、朋友圈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及其他网络媒体或平台,刊载、发布、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、视频、音频信息,不得随意转发,发现不实信息,要积极向网信、公安部门举报。
四、对通过网络发布、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网信、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,追究发布者、转发者、群主的相关法律责任。在此提醒广大网民,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,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,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,务必树立法律意识,增强辨别能力,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。
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:0319-3699568
市公安局:110
举报邮箱:xtwlxc@126.com
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邢台市公安局
2020年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