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统一防疫消杀作业时间和标准
本报讯(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孙建伟通讯员郝小夏)2月7日,市城管部门牵头各县(市、区)城管系统,上下联动,统一城市防疫消杀作业时间和标准。
当日起,各县(市、区)消杀工作统一作业时间、喷洒范围和消毒药品,每晚22:00至次日5:00,对辖区内主次街道消杀一遍;每日8:00至18:00,对辖区居民小区内公共场所、道路、楼道、电梯、垃圾箱、公厕、办公场所、游乐场所设施等公共场所进行2—3次消杀,作业中避让居民、行人。所用消杀药品为84消毒液等有效含氯消毒剂溶液。统一作业时,请市民及时关闭门窗。